我家隔壁的李阿姨退休后被一家老單位返聘了,每月還能多拿一筆返聘工資,補貼家用。可最近公司財務找她,說返聘工資要扣稅。李阿姨有點疑惑,我不是已經退休了嗎?怎么還要繳稅?

李阿姨的返聘工資不用和退休工資混在一起算稅。退休工資、離休工資和生活補助本身是不繳稅的,而返聘所得則需要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。比如李阿姨每月領2000元退休工資,還額外拿3000元返聘工資,那么稅務上只需要對這3000元返聘工資單獨算稅。

假如李阿姨的返聘工資扣稅后每月還能剩2800元,她完全可以用這筆錢補貼家用、外出旅游。
如果李阿姨的返聘工作是全職形式,那么這筆返聘工資應按照工資、薪金所得繳稅,但如果她只是偶爾幫忙,比如去講課、帶團隊,那這筆收入可能按勞務報酬所得來繳稅。兩種形式的稅率和計算方式略有不同。

老張和李阿姨同樣是返聘,老張按小時給企業培訓,每月收入6000元,屬于勞務報酬所得,扣除標準和稅率會與李阿姨的全職返聘略有不同。
一些高級專家延長退休年齡后,仍能享受特別稅務政策,比如院士或享受政府津貼的專家。他們從原單位取得的工資、補貼等被視為退休工資,無需繳稅。但若從其他地方獲得講課費、稿酬等,則需要依法繳稅。
比如某位教授退休后仍在原單位工作,其工資免稅,但若他額外接了外校的培訓課,這筆講課費則需要繳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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